关于增补宋蓓等同志为学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的决议
根据《安徽省社会学会章程》,经2008年10月19日学会三届四次理事会通过,增补下列同志为学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。
一、增补下列同志为学会理事
宋 蓓 省社科院副院长
金乃俊 省委党校办公室主任
张婉霞 省委党校教务处处长
丁 毅 省委党校信息中心主任
章建敏 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、副教授
李琼英 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讲师
吴梅芳 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
陈定洋 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
段兴权 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
李 纬 省委党校教务处科员
苏少忠 省社会学会蚌埠社会工作研究会主任
张术松 省财经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、副教授
石 麟 蚌埠市统计局副局长
刘 萍 芜湖市民政局副局长
童风莉 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
范丽娟 省社科院副研究员
李 勇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院长
强红漫 泾县二中高级教师
赵以宝 六安市政协委员、民营教育家
宋文娟 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助教
孔德新 安徽师范大学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副处长
吴 丹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
丁仁船 安徽建工学院法律与政治系副主任、副教授
二、增补下列同志为常务理事
宋 蓓 苏少忠 赵以宝 李 勇 汪志国 陶立明 李远行
三、增补下列同志为副会长
宋 蓓 蔡 宪
安徽省社会学会
2008年10月19日